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94章 分地家庭会议,狗爹

小说:重回1984赶山狩猎 作者:蜗猪 更新时间:2024-04-18 14:05:32 源网站:官术
  一阵阵秋风,一阵阵秋凉。

  自从上次进山猎狍子,转眼已经半个月过去。

  半个月没有大的事情发生,但小涟漪却也激发了几个圈。

  首先就是两个孩子顺利入校,余小云成为一年级光荣的少先队员,而余小伟则是成为三年级的插班生。

  余小云还好说。

  这年头的学生普遍入学晚,班上七八岁的孩子很多,和她一样九岁的也有四五个,从年龄上来说,她并不显得特别特殊。

  唯独不好办的是身高。

  女孩子本来发育的早,而余小云也继承高个子的基因,比哥哥余小伟小几岁,却个头只差几个厘米。

  放在一群一年级学生里,简直就是鹤立鸡群。

  比很多男生几乎能高出一头。

  也正因为如此,她入学后,十分幸运地被班组任李春娥任命为班长。

  对,没错,她的班主任又是李春娥老师。

  这种社请老师因为自身文化素质不高,一般是在一二三年级轮回,每次带完三年级,就会返回去从一年级重新带。

  仿佛是走一二一的整步。

  其实这不算什么奇怪的,因为上辈子余秋堂的孩子上小学,班主任也是李春娥。

  找谁说理去呢。

  他还清楚记得儿子回来给他说,李老师教训他,年少无知的他还说找爸爸,结果老师打的更狠了。

  告诉儿子,你回去问问你爸,当初我是怎么打的他哭鼻子的。

  儿子在余秋堂处得到肯定答复后,从此变得老实很多,学习也突飞猛进……

  他是真的绝望的啊。

  一定要好好学习,将来让自己儿子不要再落入李老师手里,要不然祖孙三代过年同桌吃饭,别的不说,就这同门被打的情谊,便能浮一大白。

  喝到正酣处,孙子不得搂住爷爷的肩膀,感慨良多地说声:“大师兄,你受苦了,都是难兄难弟啊。”

  余小云对当班长还有点不适应,回来后很是焦虑,直说自己这个班长估计不好做,她就没有经验,也不敢管别人。

  余秋堂自己也没当过班长,从小到老,屁大的领导都没当过,所以也给侄女没有什么建议,最后只能告诉她,一切遵从本心,要做个堂堂正正的人,其他的便不要在意。

  如果是堂堂正正没换来别人理解,那说明这班长当的也没啥意思,不当也罢。

  余小云对余秋堂这个叔叔那是相当信任,觉得他的话基本就像圣旨,他都这样说了,那肯定没啥毛病。

  听着就是。

  而余秋堂本心呢,就是希望两个孩子都能性格中正正直,诚然这个世界有很多坏人,但一个心怀坦荡的人,至少内心会很坚定。

  而内心的稳定,才是幸福的根本。

  多少人一生不幸福,不是欲望太重,便是心里不安稳,没有安全感,在追逐利益和道德谴责的矛盾整日纠结。

  相对妹妹出道即是巅峰,余小伟就老实很多,他目前和瞎子没啥区别,书本上很多字,就跟蚂蚁似的,看的他眼睛花。

  所以他只能假装老实,每次老师让翻书,他就跟着别人翻,勉强能应付过去。

  但如果遇到写字,他暂时可不会写,想来想去,索性用纱布将右手包起来,说是做饭伤到手,没办法拿笔写字。

  便解决了做作业的难题。

  但每天回来,就在家里疯狂开始练字,别的不说,先将一二年级所有的字全部学习一遍。

  为此,他只能暂时放弃帮姑姑做豆腐的差事,回家后就啥事都不做,专心练字,一直练到半夜实在困的不行才睡觉。

  余秋堂看他有这个恒心,便专门给他找了很多旧报纸回来让练,后来旧报纸也供应不上,干脆就让用笔蘸着水写,在外面地上写。

  反正就是用尽各种手段,几乎是填鸭式将内容填进脑子里。

  这个过程中,余秋堂发现余小伟的脑袋瓜其实很聪明,记忆力相当好,学起字来速度飞快,有些难写的字,即使一时想不起来如何写,但至少能认出来。

  这就相当不错了。

  慢慢地,余小伟已经能听懂老师的安排,而书本的字,也不再是曲曲扭扭的蚂蚁,而是一个个代表着各自意思的字符。

  第一阶段的语文恶补暂时结束,他又准备用半个月将数学的基础知识补补,一二年级的数学都相当简单,他毕竟年龄大,现实中就用到计算,学起很简单的数学题目,自然事半功倍,反而没语文那么麻烦。

  两个孩子的学习状态,都让余秋堂很满意,暂时也将这事放下心。

  入学之后,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,只要按部就班一年复一年去读就行。

  过几年,如果能考上清泉初中最好,实在不行,还可以考邻村的一个初中,至少都有用学上。

  至于未来能不能上高中,能不能上大学,这就是另外一回事。

  人人的能力有限,也不是说想让上就能上。

  到时候看具体发展如何。

  除了两个孩子的事,剩下便是秋收。

  荣城的气候和地质条件,决定了荣城的农作物每年只能种植一季半。

  啥叫一季半呢。

  就是种一季长的,主要的农作物,例如小麦或者玉米,高粱这种。

  再种半季生长周期短的,就包括谷子,糜子,荞麦,油菜,豆子等等。

  以小麦和糜子与玉米为例,大概就是秋天种小麦,第二年夏季收,然后种糜子,等到秋天将糜子收了,地闲置一段时间,春天种玉米,秋天玉米收掉,就能接着种小麦。

  相当于两年种了三种东西。

  这样的好处一方面是节约了土地资源,使有限的土地能种出更多粮食,另一方面也算是调整了土地营养。

  也就是俗称的回茬。

  这边人经常提到回茬小麦,回茬糜子,就是指的这个过程。

  一般回茬的东西,产量与质量都要比正茬的低。

  到了收获的季节,既然大家都要开始秋收,余家也不例外。

  目前余家的地组成相当复杂。

  因为余得金娶了三个老婆,但因为这个时代正处于分地的变革期,政策不稳定,村里和队里各种鬼主意的人一堆。

  导致分地出现很多问题。

  具体来说,就是第一个老婆的孩子,只有余春梅赶上分地,有一亩三分地,其他两位姐姐出嫁太早,没赶上分地的时间。

  第二个老婆这边,因为余秋堂母亲去世的早,哥哥失踪(也可能已经死亡),嫂嫂去世的早,所以也没赶上分地,但因为哥哥来后入了余家的户口,算是在王家庄落户了,所以两个孩子却各自又有一亩地。

  余秋堂自己也有一亩地。

  至于陈美娣这边,则是陈美娣和余秋实都有地,王春花因为已经出嫁,且没有入王庄的户口,所以并没有分地。

  其中陈美娣一亩三分地,余秋实则是一亩地。

  再就是余得金自己有一亩三分地。

  综合算下来,原本余家一共有七亩九分地,加上边边角角,也就是八亩地。

  看起来挺多,但其实还是紧紧巴巴。

  主要是这个时代,地里粮食产量很低,本来就打的不多,还要一部分交公粮,若都吃小麦的话,肯定是不够一大家子吃。

  所以一般情况下,都是种够交公粮的小麦,剩下的基本都是种玉米或者其他作物,产量会比小麦高,勉强能维持生活。

  那现在既然分家了,肯定各自的地归属自己。

  余秋堂,余春梅,还有两个孩子,相当于就是带走了四亩三分地,占所有土地多一半。

  这其中呢,又尤其是以余春梅的地最好,处于村里地势最好,接近水源之处,这里种的粮食,一亩能打其他地一亩半乃至两亩的产量。

  所以当初分家时,陈美娣才想着将余春梅地留下来。

  至于余秋堂三人的地,相对就很一般,完全没办法和余春梅的比。

  想着到了秋收阶段,地里都种着各种粮食,余秋堂不想非硬着要把土地里粮食全部要过来。

  只是要求地里粮食收走,地给空出来就行。

  原因倒不是他非要做好人,而是因为现在他们名义上分家,但是户口本并没有单列,所以家里需要交的公粮是统一的。

  若是把地连同粮食一起要走,那父亲那边就没办法交够公粮。

  这不是他为人处世风格。

  即使是陌生人,他也不会想着去占别人便宜,更不说是父亲。

  他之所以没有和父亲因为分家闹太大纠纷,就是因为他自己当过父亲,明白父亲这种职业,可谓是天底下最难的职业。

  对孩子严格点呢,孩子会偏向妈妈,说父亲只会对孩子提要求。

  若是松点……

  不是每个孩子都是纯洁的天使,大多数孩子都很单纯,不止是单纯的好,也有单纯的坏。

  若没有父亲严格从道德上加以约束,就像个野生的树,肆无忌惮生长,必然无法长成参天大树。

  反而成为祸端。

  反正过来过去,父亲的锅都得背上。

  他自己做过父亲,便知道父亲有时候也身不由己,很难搞。

  毕竟孩子他是个活的人,和父亲必然有分歧,又不能像个东西,随随便便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。

  于是,这日傍晚,在余得金的召集下,一家人或坐或蹲或靠墙,在院子里召开全体家庭会议。

  刚好晚上月亮很亮,将地坑院照得仿佛就跟白天一样,余小伟开始蹲在余秋堂身边,后来想了想,干脆进去端个板凳出来,屁股下面垫个砖,继续写字。

  余秋实看他这幅模样,刚想跑过来看看,就被陈美娣一个眼神给吓回去,只好老老实实坐在厨房门槛上。

  “白天都很忙,晚上抽个功夫,把人都聚在一起,商量下秋收的事。”

  余得金说到这里,暂时停下来,给烟锅填上烟丝,擦到第三根火柴,才勉强将烟锅点亮,他长吸一口,然后吐出浓浓的一股烟。

  吐烟的声音,听起来就像是一声叹息。

  “事情呢,就是这样,家里一共七亩九分地,加上一分的自留地,就算是八亩地吧,现在地里都种着东西,我们就把东西分下。”

  所谓自留地,是一种早些年分配的特殊土地,作用是让人用来种菜。

  这个地一般有一两分地,不算很大,也不在承包地的面积范围之内,同样交公粮也不用计算这个地的面积,一定程度上,就属于分配的个人。

  所以才叫自留地。

  这种待遇,也就是早些年前几批分地的人才有,后面补偿分地的人,就已经没有享受这个资格。

  余得金说出这句话后,陈美娣侧目看了眼余秋堂,发现他没有太多反应,只是轻轻地逗弄着篮子里的三只小狗。

  给它们灌米汤喝。

  这些小狗刚过满月,原本是还要吃一段时间的奶,但又不能耽搁。

  猎狗训练和一般狗不同。

  一般看家护院的狗,讲究的是家庭制,相当于家里所有成员都是狗子的主人,所以需要一定的烈性,能震慑外人,但不会特别护主。

  很多狗子甚至是谁丢东西都吃。

  所以才有很多狗子,经常被人丢个东西毒死,或者丢个啥蒙汗药,药倒后装进袋子就偷跑了。

  但猎狗要保持一定的野性,而且独一,正经的猎狗,真正能服气的就主人一个,它或许对家里其他人不敌对,但一定没那么亲密。

  只有那些串串,回家护院,出外跑山,这种狗才有较强的社会属性。

  但这种狗,即使做猎狗,也做不了头狗,最后就是跟在后面震慑罢了。

  真正的头狗,那眼神一般人见了都得退缩,一只见到熊狼都敢去扑的人狗,根本不会惧怕一般人类。

  当然,狗子再猛,遇见虎和豹子,那还是很怂的。

  猫科动物对犬科动物有压倒性的优势。

  同体型和体重级别,犬科动物完全不是猫科动物的对手,再猛的狗,碰到豹子基本都会被虐菜。

  早些年曾有只金钱豹下山,经常悄无声息将狗子叼走,有时候甚至都没发出声音,若不是后来那家伙竟然叼走一个孩子,被一个护林员打死,估计能将附近的狗子全部吃完。

  余秋堂需要的是性猛的猎犬,所以这狗子回来,他不允许其他人触碰,也不允许喂养,他就是狗子唯一的主人,眼中的狗爹。

  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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