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早市上的东西,最是新鲜了。”梅大夫笑道:“我和古公子方才还看见了一只刚猎到的野鹿,到了早市上还没断气,有不少人在抢呢。”

  梅大夫本来也想抢的。

  野鹿浑身是宝,无论是鹿茸还是鹿血鹿骨,都可以入药。

  尤其是那么新鲜的野鹿,不可多得。

  只可惜,这是在临城,回家期限未定。

  他总不好带着那血淋淋的野鹿,住进客栈里,走到哪儿带到哪儿,只能放弃。

  “若是小神仙哪一日要离开临城,提前跟我说一声,我好一早再去早市碰碰运气,万一再有这样的好东西,我也好收着。”

  梅大夫还是不死心。

  长离看着梅大夫一心扑在药草上面,弯了弯唇角,刚想说话,耳朵却是一动。

  她本来想说,今日差不多就可以回去了。

  但,现在好像不一样了。

  “小二人呢——”

  长离意识到什么,抬头向门口看去。

  正在这时,客栈门口涌进来几个人。

  为首的是一对年轻的男女,衣裳看似低调,但仔细看,布料都不便宜。

  长离昨日逛了半天的成衣铺子,对这些也有了研究。

  他们身上的,可全都是云锦。

  云锦颜色多浅,质地娇贵,现在的织染技术也没有那么高。

  但凡多洗几次,这料子就会染上其他颜色,或是会烂掉。

  一身云锦,根本就穿不了几次。

  有钱人家,为了追求更好的颜色更高的质感,根本不愿意浆洗这些娇贵的料子。

  基本上都

  是穿几次之后,脏了就直接换掉。

  因此,在临城内,都没几个人,穿得起云锦。

  也正因为织染技术不行,昂贵的衣料又娇贵,需要勤换,普通人家才买不起这些昂贵的料子。

  为了干活方便,耐脏、以防洗烂,普通人家大多都会选择深色的糙布做的。

  而即便是一般有钱的人家,也只会在特定的场合,才会穿上云锦,甚少会穿着云锦出门去不确定的地方,更不会出远门。

  这些人身上都带着风尘气,脸上都有些疲惫之感。

  再看装饰打扮,跟临城内的人,也有些不太符合的地方,一开口更不是临城人的语调。

  一看就是外来的。

  能穿着云锦出远门,指不定在路上,隔两天就得换一次。

  能够如此折腾的,定然不是一般的有钱人。

  而且,那一对年轻男女身后,还跟着十四五个青壮男子。

  那些人一个个虎背熊腰,五大三粗,沉着一张脸,神色警惕,进来后,下意识地换环视着现场所有的人,观察四周的环境。

  背后还都背着一个长长的包袱。

  一看就是练家子。

  而他们身后的包袱里,想必不是随身携带的佩刀就是佩剑。

  “来了来——”

  长离正打量着那些人的时候,小二已经迎了上去。

  “几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?”

  为首的年轻男人,温和地开口:“住店。”

  小二扫了一眼他们的人数,问道:“几位是全都要住店吗?要几间房?”

  年轻男人还

  未开口,他身边一个年长一些的壮汉,便回答道:“只要有两间上房,让我们主子住下就可以。我们这些剩下的,只要有住的地方就行,有个三五间下房就可以,没有的话,有个两间也可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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