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19日电
铝锭作为青海省工业出口的重要商品,近年来一直呈高速增长势头,但是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,自去年国家从出口关税、出口退税和严格审批加工贸易三个方面控制企业生产规模,并限制铝锭的出口,对青海省电解铝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
2004年,青海省铝锭出口达26632.6万美元,较2003年增长了2.3倍,占全省出口总值的近六成,对青海省对外贸易出口增长的贡献率已达102.3%。目前,产生的影响反映在:其一是征收出口关税可能产生的影响,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,对铝锭出口(含加工贸易出口)征收5%的关税。青海省电解铝企业将为出口铝锭增加成本11200.8万元。其二是取消出口退税可能产生的影响,自2005年1月1日起,取消未锻轧非合金铝8%的出口退税,仅此一项青海省电解铝企业将减少9983万元的退税收入。其三是严格控制氧化铝加工贸易可能产生的影响,由于青海省地处西部内陆偏远地区,没有开放口岸,进出口货物全部需要转关,受运输距离长、铁路运力紧张、货物装船困难等客观条件限制,进口料件很难一次性到位,而出口货物从报关至离境结关的时间也较长,如按产品全部复出口才能申请加工贸易合同的规定,极有可能因原料短缺使企业生产出现停滞,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。其四是价格变动的影响。
针对上述情况,青海省一方面将积极向国家反映青海省面临的实际困难,一方面引导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贸易方式,鼓励企业开展来料加工贸易,弱化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造成的风险,使企业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进行。此外,还要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,加快产品升级步伐,提高产品的附加值,鼓励企业引进投资小、技术含量高的生产设备,对铝锭产品进行深加工、精加工,提高产品附加值。
来源《西海都市报》作者 张廷锋 晓丹 |